2008年10月5日 星期日

簽名、留名傻傻分不清楚

今天周 sir入機房的時候,有兩個廠商人員隨他入公司處理工作,按照往例,當我們拜訪別間公司的時候,都要在訪客簽到單上簽名表示確有其人、確有其事,但是我在上班一年半後,往往看見很多入社會已久的人,都不太知道簽名跟留名的分別,當然我們公司簽到單上面沒寫清楚也是有小錯誤,不過對於自己的名字不夠尊重,就太說不過去了。

兩個月前,我去手機行辦手機,在填寫單據的時候,我很平常地在姓名那一欄(應該說是所有需要填表的欄位),統統都用正楷字體填寫,然後在最後一欄『簽名』,才使用平常簽名的字體和寫法,簽下自己的名字,門市小姐問說,為啥我在兩邊寫的字體不一樣,我笑而不回,因為我認為這種知識很平常,出來社會打混,應該說是在學生時期就要養成這種習慣,這是很普通的觀念,反而還會被誤解成奇怪的舉動。

當你在留名的時候,隨心所欲,筆劃根本亂七八糟,簽完以後,可能當下看著你留名的人知道是你本人寫的,但是一份文件有可能經過多人多道手續承辦,第二個人以後未必認得出這是什麼字,這是誰留的?當有問題,尤其以有法律責任上的問題的時候,往往一個小小的留名,卻牽拖很多承辦的人下水,所以在正確的欄位裡面,填上正確清晰的字體是很重要且必要的!

簽名只在身份需要協助認證的時候有效,比如說信用卡簽名或是文件簽名,但是在華人社會,印章比簽名效力大很多,所以很多文件都是寫簽章,而不是簽名,簽章代表簽名蓋章都要具備,這份文件才有效力,章還不是隨便就可以拿一個章來蓋,必須要有『印鑑』證明,這個章蓋下去才有用。

所以我在填人員入機房資料的時候,都會要求入機房的廠商人員(非本公司人員),將自己的名字寫清楚,讓人家知道你的名字是什麼,公司的名稱是什麼?不是要故意刁難!是代表本公司人員對廠商人員的尊重及對門禁控管工作負責。

你對自己的簽名及留名有注意過嗎?試著寫清楚一點,尊重他人,也尊重自己的名字,好嗎?

沒有留言:

Powered By Blogger