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1月11日 星期二

十一月敗家總檢討

這個月開頭就被我老母搶劫,他說他要三千塊去旅行,徐某無奈,只好乖乖到提款機前面領了五千塊出來,三千給老媽,兩千是準備跟 jason聚餐要花的!(11/7)

後來領了三千塊去當作禮金給我兄弟洪彥文,因為他中出嫂子,一定要給人家一個交代了。(11/8)

手機加網路費 1000!(11/9)

今天去買了一條新的牛仔褲+皮帶,領了四千飛走三千,科科!(11/11)

靠腰,我真的實際用在生活上得只有 1000,我好可憐!科科!

領兩千塊當生活費,還有給 taco 1080買拖把的錢(11/18)。

跟洨龜看電影掰掉 1000。

未完待續。

1 則留言:

jerry 提到...

用在生活上得只有 1000?
應該不包含吃的吧!
否則花費應該不只1000才對呀? ^_^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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